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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拟将部分商办项目开展长期租赁住房业务

乐居财经 2024-01-08 09:38 11.8w阅读

乐居财经 王敏  1月8日,福星股份(SZ000926)发布关于拟开展长期租赁住房业务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显示,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银发〔2024〕2号),《意见》包括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等共计17项内容。《意见》提出的措施,覆盖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全面支持,有助于促进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大工程”建设,加快创造房地产领域的新赛道。

随着“Z世代”年轻人步入社会,住房租赁市场需求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蝶变。福星股份牢记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践行上市公司使命担当,一直致力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问题。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相关政策,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践行“城市更新与幸福生活服务商”的发展理念,公司拟将福星惠誉·东湖城、福星惠誉·红桥城等核心区位的首期20万方“商业办公用房”项目开展长期租赁住房业务。充分发挥公司多年来项目开发和物业运营的经验,以及开发项目均位于武汉核心地段、配套完善的优势,更好地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加温暖安心的居所。

福星股份表示,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对长期住房租赁业务在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住房租赁企业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具体实施方案尚处于策划过程中,后续需要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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