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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骏商管股东所持5.04亿股抵押股份遭接管,占总股本26%

乐居财经 2023-12-19 23:03 9.0w阅读

乐居财经 李兰 12月19日,中骏商管(00606.HK)发布公告,中骏商管被强制执行股份押记,并委任相关股份的接管人。

据公告,2023年7月7日,中骏作为借款人与(其中包括)银团作为原有贷款人订立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协调的融资协议。据此,该等银行同意向中骏授予2.55亿港元及8910万美元的多批次定期融资。

中骏在融资协议项下的负债及责任以(其中包括)中骏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乐景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景”)持有的5.04亿股中骏商管股份,占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其已发行股本约26%,向该等银行的抵押代理作出的押记作抵押。  

10月4日,中骏发布公告称,中骏未能根据其于2021年3月22日订立的银团贷款协议支付已到期的分期本金及利息,构成交叉违约,并引发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目前,根据融资协议作出的两批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2.55亿港元及8910万美元,连同应计利息分别为1328.18万港元和487.86万美元。

根据相关抵押协议的条款,股份押记已可强制执行。

根据抵押代理于2023年12月18日向持有押记股份的证券账户的托管人发出的通知,抵押代理已接管对托管账户及押记股份的独家控制权。  

此外,乐景于12月18日获抵押代理告知,富事高谘询有限公司的周伟成及FTIConsulting(BVI)Limited的AaronLukeGardner已获委任为托管账户及押记股份的共同及个别接管人;及乐景已无权行使押记股份所附带的投票权,而抵押代理或该等接管人将有权行使或指示行使任何押记股份所附带的投票及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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