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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王敏 2023-11-21 17:34 6.4w阅读
乐居财经 王敏 11月21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首开股份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首开股份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3〕12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据《告知书》内容,首开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依法拟对首开股份、李岩、赵龙节、容宇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会议文件、会计凭证、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首开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首开股份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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