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3-11-02 18:35 8.2w阅读
乐居新媒体 昆明
11月2日,昆明市政府官网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一批房地产政策文件的通知》。
通知原文
据通知内容显示,昆明市决定废止2017年10月11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昆政办〔2017〕136号)、2018年3月1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昆政办〔2018〕23号)、2018年7月1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办〔2018〕84号)。
废止后,相关政策按照《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昆政办〔2023〕26号)执行。
2017年10月,昆明市政府对呈贡区执行2年限售政策;2018年3月1日,昆明将限售范围扩大至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并将限售年限升级为3年;2018年7月1日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此次相关文件的废止,意味着昆明商品房限售限购政策全部取消。
来源:乐居新媒体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