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3-09-25 17:51 5.1w阅读
乐居财经 刘治颖 9月25日,黑牡丹(SH600510)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戈亚芳、葛维龙、陈强、恽伶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黑牡丹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警示函》认定,黑牡丹2020年未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业务实质对子公司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机电总包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黑牡丹2020年年报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形。此外,黑牡丹未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业务实质对公司棉纱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形。
2023年6月17日,黑牡丹披露相关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关于艾特网能机电总包类业务,若采用净额法核算,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影响金额约为7.78亿元;关于纺织品贸易业务,若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公司2016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影响金额分别为2.18亿元、7.09亿元、9.54亿元、13.21亿元、2.26亿元、0.10亿元,累计影响金额约为34.39亿元。
2023年6月30日,黑牡丹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对艾特网能于2020年度开展的机电总包业务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以判断公司在交易中的身份,除自研自产设备外,对上述业务自“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司对纺织品贸易业务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以判断公司在交易中的身份,对上述业务自“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告显示,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后,2020年年报中,调减营业收入100,391.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100,391.00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10.90%、15.90%;2021年年报中,调减营业收入1,039.73万元,调减营业成本1,039.73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11%、0.14%。
根据《警示函》认定,2022年,黑牡丹对合并艾特网能所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未充分考量客户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的资信情况并无明显好转,艾特网能总包服务类业务在手订单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且未有发生好转的迹象,以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结论”中说明的有关前提等因素,商誉计提不准确,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黑牡丹及时任董事长戈亚芳、时任总经理葛维龙、时任财务总监陈强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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