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清空

原IPO54条与新指引39条对照(建议收藏)

IPO上市实务 2023-05-14 02:25 2.4w阅读

中融商学第56-57期【注册制下企业IPO上市实务培训班】报名中,详情点击?@所有人,成都班5月27-28日/苏州班6月17-18日开课!

2019年3月25日,证监会发布“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首次以公开书面的文件形式将50个问题发行审核的要点予以发布,2020年6月10日,证监会修订“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解答问题增加到54个,被业内简称为“IPO54条”,是以往数年主板(含中小板)IPO申报、审核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2023年2月17日,A股发行全面实施注册制,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原IPO54条正式废止。《发行类第4号》规定了20个问题的审核要求、《发行类第5号》规定了19个问题的审核要求,合称“新指引39条”。

值得重视的是,原IPO54条中“问题15:同业竞争”,是以往IPO审核的监管红线,在新指引39条中没有关于同业竞争的审核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12条只放宽了同业竞争的审核要求,不是完全排除同业竞争,只要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就行。另外,原IPO54条中部分问题新指引未见规定,比如问题10“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最后,对照IPO54条和新指引39条对相同事项的表述差异,也有助于对注册制理念的理解。2023注册制下企业IPO上市及并购重组实务操作研修班5月27-28日成都班报名中!

(来源:梧桐树下V)

免责声明:本公众平台发布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影音等素材)部分来源于网络,转载内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版权争议需要交涉,请直接联系原作者。如有侵犯您的权益或版权请及时告知我们,本平台客服查核属实后,将第一时间删除消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热烈欢迎朋友们关注、转发、收藏本微信平台消息。

2023注册制下企业IPO上市及并购重组实务操作研修班

5月27-28日成都/6月17-18日苏州(点击图片查看课程)

研修班课程推荐(点击查看简章

工商管理EMBA|金融战略与投融资创新 |实战财务总监 |高级人力资源 |金牌董秘 |中国国学与智慧传承 |新能源产业创新经营 |香港财经金融硕士(学位)| 西班牙圣帕布诺大学MBA管理硕士(学位)

来源:IPO上市实务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本文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商业性或盈利性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点击【联系客服】或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我们将及时审核处理。

24小时热门文章

更多热读

最新文章

更多原创

评论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

前往乐居财经APP查看原文,体验更佳

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