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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2023-03-13 17:53 7.6w阅读
乐居财经 邓如菲 3月1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12次审议会议召开,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楠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申报文件,晟楠科技存在向供应商虚构业务付款以冲抵员工备用金、无商业实质的票据背书转让、转贷等多项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据此要求晟楠科技说明针对上述不规范情形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就发行人内部控制存在的多项不规范情形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程序、范围及核查结论等。
关于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各期末,晟楠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是当期营业收入的1.45倍、1.28倍、1.28倍、2.09倍,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截至2022年8月31日,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88.46%、74.88%、32.29%和6.53%。航天科工C2、客户G、客户F期后回款比例低、付款延迟。
据此要求晟楠科技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此外,结合约定情况,说明航天科工C2、客户G、客户F期后回款比例低、付款延迟的背景和原因。
据招股书,晟楠科技主要从事航空装备制造、军用电源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航空减速控制器、航空阻尼器等航空机械类产品以及变压整流器、继电器盒等综合电源类产品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航空等国防军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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