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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2023-03-08 11:47 5.2w阅读
乐居财经 刘治颖 3月7日,扬州万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科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创业板定位,关于业务可持续性,关于业务模式等。
关于实控人方面,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根据周平、周思远出具的说明,基于家族传承的考虑,近年来周平开始培养周思远的企业管理能力;周平转让发行人部分股权给周思远并辞任董事长后,仍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并全面负责各项经营管理,无逐步退出生产经营管理的计划。
周平、周思远于2022年8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签署后三年内周平、周思远在发行人重大决策时,将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行动协议期限属于过渡期,协议到期后发行人重大决策将逐步过渡到以周思远的意见为主。上述措施或安排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据乐居财经了解,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思远持有万方科技发行前58.0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周平和周思远父女二人合计控制万方科技76.1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周思远出生于1991年,中共党员、副高级工程师。2017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万方有限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对此,深交所要求万方科技结合经营特点及主要业务流程等,说明主要经营管理决策者变化是否影响发行人业务维系与拓展的能力,相关措施或安排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具体依据及充分性。
万方科技表示,对于周平、周思远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发行人已从公司内部业务运行和外部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采取了相关措施或作出安排,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万方科技结合《公司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一步说明目前董事长、总经理职责分工情况,周思远履行董事长权利义务的具体体现;结合发行人发展阶段、客户拓展维系、日常经营管理效率、核心团队配合度及稳定性等说明主要经营管理决策者变化是否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万方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已由高速成长期过渡至平稳成长时期,相关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建立完善、具备较高的日常经营管理效率,核心团队人员稳定并且配合度较高,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股份公司设立后,周平仍担任总经理职务全面负责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并未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周思远担任董事长,与周平共同经营管理公司,报告期内及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内,发行人未出现主要经营管理决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周平与周思远共同参与经营管理未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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