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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景地集团被限高,钟江波为关联人

乐居财经 2023-02-06 17:06 7.3w阅读

乐居财经 孙肃博 1月31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下发限制消费令。

据悉,1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应某某申请执行厦门新景地集团合同纠纷一案,因厦门新景地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厦门新景地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厦门新景地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钟江波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乐居财经查阅,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钟江波,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等。该公司由钟江波持股35%,由许奎南持股15%,由陈冬光持股10%,由钟振生持股10%,由钟金灿持股5%,由许汉青持股5%,由易海清持股5%,由蔡炳河持股5%,由钟文溪持股5%,由黄振生持股2.5%,由黄明持股2.5%。目前,有27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业有20家。

据企查查,截至目前,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216起,有被执行人记录3条,被执行总金额1,041.97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条;有终本案件记录6条,未履行总金额3,49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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