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3-01-29 15:50 4.5w阅读
乐居新媒体 发自昆明 1月初,陆续有网友反映“春江明月更换物业”相关问题,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的回复信息显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共同表决且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春江明月小区将更换物业。
根据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小区更换物业,应由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共同表决且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后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区域服务的退场工作。
春江明月小区交房满三年后,可由业主自行征集意见,开展是否更换物业调查,同时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查询了春江明月小区的前期物业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2018年至2021年4月,合同期限已到,并且绿城物业公司和业主并未从新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根据2022年12月5日在霖雨社区召开的《春江明月小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会》的会议要求,红云街道、霖雨社区在区住建局的指导下,于2022年12月27日对关于“春江明月小区更换物业联名投票表”中,小区业主提出的更换物业投票真实性的异议进行核实。共收到小区业主数据查询申请178份,异议书19份;经核查,核减9户参与数,核减后,业主参与表决户数、专用面积依然达到三分之二,参与表决的二分之一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面积亦达到二分之一)。
2022年12月26日,区住建局向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下达《工作提示函》。根据《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交接义务,并且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人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由拒绝办理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新物业服务人进场服务。
红云街道于2023年1月6日,向春江明月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发工作提示函,请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小区业主诉求,尽快选聘新物业入驻小区,开展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不允许出现扰乱社会治安事件,同时做好公共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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