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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2022-12-13 10:32 5.7w阅读
乐居财经 严明会 12月13日,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8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花溪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要求公司结合董事长履历、职业规划等说明保持企业未来管理层稳定的具体措施及企业发展规划,防范资金占用的具体措施,并就经营权稳定性作风险提示。
自报告期期初至今,花溪科技除增设2名独立董事以及因孟凡伟先生逝世而补选孟家毅为董事长外,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更。
上市委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由孟凡伟变更为孟家毅及李树秀,董事长由孟凡伟变更为孟家毅,是否能够保障董事会职责的正常行使,现有经营管理层是否稳定,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申报文件,董事宋恩玉不是发行人股东,董事孟小芳的最高任职为车间副主任。上市委要求说明,将宋恩玉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和依据。董事孟小芳本人未持股而代他人持股的原因,其担任董事的背景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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