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2-08-30 14:06 3.7w阅读
爱图“好彩头”的香港人把购买正在建设中的房子(即期房)称为“买楼花”。
1994年,内地正式从香港引入商品房“预售”制度,颁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实际上,“预售”是一项对开发商极为有利的制度,它意味着房子还没有建成,就可以出售,拿到回款。这大大降低了开发商的资金成本,提高了其资金周转率。
但是,“预售”在对开发商有利的同时,对购房者却也存在弊端。
“预售”制度下,幸运的业主到了规定期限可以拿到钥匙入住新家;也有人拿到的是漏水、墙皮开裂等质量差的房子;更不幸的,是迟迟等不到交房的业主。
随着行业发展中的问题阶段性暴露出来,取消“预售”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2014年7月9日,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104街坊39/1宗纯宅地竞拍,最终丽丰控股旗下东方动力有限公司以5.77亿元的价格竞得,溢价62.54%。该地块在出让预合同中首次提出了“该地块内建成房屋不得预售,须以全装修现房销售”。
2016年,深圳也推出首宗现房销售试点地块——龙华A816-0060号地块,要求在该地块上建设的商业、住宅等建筑物,不能进行预售,必须在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才能以现售形式对外销售。
同年,杭州、南京等地在土地拍卖时,均提出现房销售要求。
2020年3月7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通知》提出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对于实行“现售”制度的背景,时任海南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因商品住房实行预售制度引发的质量投诉、合同纠纷、延期交房、配套设施不落实、违规销售甚至开发商收钱跑路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房地产投诉和纠纷的最主要因素。为从根本上杜绝因预售制度带来的系列问题,《通知》提出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
近日,多地再次将“现房销售”写入土地出让文件。
7月15日,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宣布将出让樟[2022]拍08号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的出让公告显示,该宗地拟按现房销售实施,规划房屋竣工验收之后,竞得人方可申请房屋销售手续。
8月24日,合肥市发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公告,共推出28宗涉宅用地,总土地出让面积3282亩,总起始价277.4亿元,并将于9月23日正式出让。公告显示,该批次土地出让推出现房销售地块,其中,“蜀山区SS202210号地块”明确提出“按精装现房销售实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此前提现房销售和现在提现房销售有一个本质的区别。此前现房销售的目的是通过现房的模式来限制一些企业非理性拿地,这和土地的限价政策有关系;现在提现房是跟保交楼挂钩,各地从保交楼、保护购房的权益角度来讲,提出现房销售模式。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终端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实施现房销售能够有效避免或减少烂尾、房屋质量等问题,因此,现房销售政策实际上是长期的大趋势。但基于当前房地产行业巨量的资金投入和高昂的资金成本,迅速推进现房销售存在巨大难度。
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蔡宗瀚表示,取消预售制短期内不可行,但可以徐徐图之 。一是很多城市如北京、上海、杭州等已经采取主体结构封顶才发放预售许可证;二是现在开发商不论国央企或是民企,多半还是采取资金高错配性的方式进行开发,在这种情况下,短期内会增加开发商资金压力, 造成更多开发商“没死也进太平间” 。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在《第一财经》撰文指出,虽然从长远来看,全面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大势所趋,但在短期内全国一步到位地完全取消预售制并不现实,全国启动现售制的时机尚早,需要稳步推进,这是中国国情与特殊的供应制度、土地制度及房企资金链等特殊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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