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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住建局通报中海珑湾半岛花园等项目扬尘污染问题

乐居新媒体 2022-06-17 11:12 6.5w阅读

乐居新媒体佛山 6月14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一则关于爱车商业中心等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通报。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扬尘防治管理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工〔2012〕58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对爱车商业中心等项目现场扬尘污染问题作诚信扣分处理并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5月30日,市环委办检查爱车商业中心,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便道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车辆行驶时尘土飞扬;2.现场裸土未全面覆盖防尘网;3.抽取油品样本1个,硫含量超标1台,非道编码为:X-KE001453,硫含量为53.8ppm,超标5.3倍;4.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7台,其中1台无编码,机械型号为DX130-9C。

(二)5月30日,市环委办检查中海珑湾半岛花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该工地在建高层建筑6号楼约16层北侧、外墙打磨时未湿法作业或采取其它抑尘措施,引起高空扬尘,楼道外尘土飞扬。

(三)6月6日,检查金铂商业中心,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施工道路干燥,车辆行驶时尘土飞扬;2.现场大面积裸土未覆盖防尘网;3.现场配备雾炮机数量不足;4.现场有多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挖掘机)没有环保编码;5.东南角私开出入口未设置围挡;6.现场正常施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在岗,监理单位监理员不在岗。

二、处理措施

为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工地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企业诚信扣分处理(详见附件)。

南海住建局通报批评扬尘污染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认识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高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工地现场必须做到百分百围蔽;围挡下部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上部设置喷淋系统。非施工作业区域的裸土、砂石百分百覆盖。作业区域须洒水保湿,防止扬尘。主要车行通道须硬底化,未能硬底化的须洒水保湿;加强车行通道的洒水降尘措施。对出场车辆须对车轮、车身冲洗干净,杜绝带泥上路污染周边道路。长期闲置的地块须进行绿化。严控现场切割作业,因工艺等特殊情况需现场切割作业的,必须在指定的相对封闭的加工区间进行切割,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墙体开槽及石材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湿法作业,切实做好高空扬尘防控工作。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必须为满足环保要求的合格油品,并保存相关购油发票单据;建立油品进场检测验收制度,确保进场油品符合环保要求;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出现冒黑烟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场处理。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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