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2-05-05 18:31 3.9w阅读
乐居财经 王敏 5月5日,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2】第46号)。
据公告,因德威新材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威新材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4月30日,德威新材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德威新材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4.9亿元,且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威新材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二、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德威新材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5日起停牌。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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