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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之法贸易状告保集控股,案由系票据追索权纠纷

乐居财经 2022-04-27 11:41 4.0w阅读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月26日,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件原告为东台市宏之法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为江阴鑫长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孙学文、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恒信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案号为(2022)苏0281民初579号,案由系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由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乐居财经查阅,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裘东方,注册资本为8220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等。该公司由上海佳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6.8782%,由裘东方持股10.9478%,由上海拓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股10.9478%,由黄坚持股1.2262%;上海佳富投资有限公司由裘东方持股98.6957%,由黄坚持股1.3043%。目前,有41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业有7家。

据企查查,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31起,有裁判文书记录33条,案件总金额为5767.24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57.14%,涉案案由为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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