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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宏太地产状告重庆新鸥鹏地产等,案由系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乐居财经 2022-04-12 08:58 3.8w阅读

乐居财经 张林霞 4月12日,重庆新鸥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开庭时间为2022-04-13 14:00,案由系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上诉人/原告为东营宏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山东新鸥鹏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鸥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院为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宏太地产状告重庆新鸥鹏地

据悉, 东营宏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3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唐桂英,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

另悉,重庆新鸥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3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祝雪锋,注册资本为12516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壹级),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和辅助工程等。公司由重庆新鸥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新鸥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重庆瑞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8.0583%,重庆瑞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由重庆中欧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中欧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由周永勇、杨闽霞分别持股90%、10%。

据企查查,重庆新鸥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80起,作为被告的70起;共40个风险关系对象;共51条裁判文书;共2条行政处罚,总金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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