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2-04-01 16:02 3.6w阅读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月1日,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发布关于精氨酸谷氨酸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公告显示,海思科全资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药品名称为精氨酸谷氨酸注射液;受理号为CYHB2150181;证书编号为2022B01341;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50032;剂型为注射剂;规格为200ml:20g;申请内容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适应症为用于慢性肝病引起的血氨升高辅助治疗。
海思科成立于2005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7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俊民,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药用辅料等。该公司由王俊民持股37.2%,范秀莲持股20.8%。该公司有18家对外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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