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2022-03-27 20:17 5.3w阅读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3月27日晚间,仁东控股(00264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仁东控股存在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基于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证监会指出,霍东作为仁东控股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石山作为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黄浩作为分管保理业务的副总经理,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仁东控股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证监会对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王石山、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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