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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下室沉水池未加盖板致人跌伤,祥生服务被判担责40%

乐居财经 2022-03-21 19:19 4.5w阅读

乐居财经 3月21日,据企查查,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生服务”)新增1则裁判文书,案由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号为(2021)浙0681民初11829号,上诉人/原告为黄某,被上诉人/被告为祥生服务、诸暨祥生祥韵置业有限公司。

案件起因系原告黄某因云境花园小区地下室的沉水池未加盖盖板,致其跌入沉水池构成十级伤残,故诉至法庭。

庭审中,法院认为,被告祥生物业在管理期间未及时发现地下室沉水池未加盖盖板,也未采取相应措施,故其具有一定的过错。法院结合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及实际情况确定,由被告祥生物业承担40%的民事责任,被告祥生祥韵承担40%的民事责任,原告黄某自行承担20%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祥生物业应赔偿原告黄某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7607.20元;祥生祥韵应赔偿原告黄某各项损失合计67607.2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据乐居财经查阅,祥生物业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晓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运营及服务,停车场运营等。目前,该公司由诸暨祥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8%,诸暨祥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祥生活服务香港有限公司100%持股。

企查查显示,祥生物业曾涉司法案件245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22条,案件总金额为164.46万元,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责编: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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