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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明所持吉峰科技1.31%股份解除质押

乐居财经 邓如菲 2022-03-07 22:20 4.5w阅读

乐居财经 邓如菲 3月7日,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发布关于大股东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显示,吉峰科技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明的通知,王新明于2019年5月28日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500万股,用于吉峰科技向该银行申请融资使用,该部分质押的股票已于2022年3月4日解除质押,占吉峰科技总股本比例为1.31%。

吉峰科技成立于199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汪辉君,注册资本3.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批发、零售农业机械,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等。该公司大股东为王新明,持股11.27%。该公司有23家对外投资企业,大多属于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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