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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晟物业被福州晋安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乐居财经 2022-03-03 15:27 3.9w阅读

乐居财经 3月3日消息,福建福晟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晟物业”)被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约8.45万元。案件立案日期2022年3月1日。案件案号为(2022)闽0111执1372号。

企查查显示,福晟物业成立于2006年2月2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钟帅敏。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专业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等。福晟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该公司股份100%;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则为福晟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持该公司股份51%。

福晟物业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6条,93次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829.33 万元。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125条,案件总金额为52.78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38.84%,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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