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2-02-24 14:43 4.4w阅读
乐居财经 青岛 据监控,2月24日,青岛海尚海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青北市监特处罚〔2022〕61号,行政处罚内容:我局根据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的超期未检验设备提示于2021年12月1日到市北区绍兴路59号对海枫雅居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20台电梯(设备代码31103702032010070001-31103702032010070020)均处于带电载人运行状态,下次检验日期均为2021年11月,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电梯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继续使用将存在安全隐患,我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青北市监责改[2021]20070号),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处罚金额(万元):15
决定机关: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2022-02-10
青岛海尚海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4-05,法定代表人为赵新护,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2773505924E,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177号2楼,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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