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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通力状告飞洋控股,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

乐居财经 孙肃博 2022-02-18 10:45 3.3w阅读

乐居财经 孙肃博 2月18日,重庆飞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案件原告为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被告为正安县天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飞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号为(2022)黔0324民初162号,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于2月24日9:00由遵义市正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乐居财经查阅,重庆飞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必全,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该公司由杨必全持股53%,由周玉林持股47%。目前,有24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业有15家。

据企查查,重庆飞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147起,有被执行人记录2条,被执行总金额111.26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119条,案件总金额为3106.97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87.27%,涉案案由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3条,罚款总金额为8万元。

另据乐居财经查阅,原告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艾小明,注册资本为28000.000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相关的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和现代化服务等。该公司由Finescal oy持股60%,由通力公司持股40%。目前,暂无对外投资企业。

据企查查,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700起,有裁判文书记录771条,案件总金额为6383.39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1.09%,涉案案由为承揽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欠税公告记录1条,欠税余额总金额为0.0004万元;有行政处罚记录9条,罚款总金额为17.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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