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2-01-18 16:00 7.4w阅读
乐居财经 扬州 惜月 1月17日,江苏新能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扬邗﹝消﹞行罚决字﹝2022﹞0004号
处罚单位:扬州市邗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事由:2021年11月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由江苏新能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扬州和美第小区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火栓手动启泵按钮不能正常运行,部分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不亮,部分防火门闭门器脱落,防火卷帘损坏以及试验消火栓压力不足等问题,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江苏新能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