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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被广州海珠住建局行政处罚4.5万元

乐居财经 2021-12-17 10:25 7.8w阅读

乐居财经 赵微 12月17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条行政处罚信息。

据悉,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穗海建房字[2021]1号,处罚事由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车位确权手续和车位租售方案备案的情况下,向部分一期业主出售了部分二期车位的使用权并签订合同。处罚结果为,由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广州粤泰被广州海珠住建局行政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3年6月1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杨树坪,注册资本25.36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由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24%,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82%,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14%,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52%。

截至目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190起,有被执行人记录13条,被执行总金额5804.90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115条,案件总金额为21948.93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5.23%,涉案案由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截至12月17日10:22,ST粤泰(SH:600393)涨1.40%,报1.45元每股,总市值36.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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