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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2021-12-16 15:45 7.6w阅读
乐居财经 张林霞 12月16日,福建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终本案件,案号为(2021)闽0902执2625号,执行法院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日期为2021-10-12,执行标的106333元,未履行金额106333元,终本日期为2021-12-14。
据悉,福建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04-23,法定代表人为潘伟明,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公司由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由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由潘伟明、陈伟红分别持股90%、10%。公司对外投资企业26家,房地产类8家,包括广州晟拓实业有限公司、福建诚信置业有限公司等。
据企查查,福建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80起;共62个风险关系对象;共34条裁判文书,案件总金额9085.4万元,共1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450万元;共3条终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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