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1-11-20 12:04 7.6w阅读
乐居财经 赵微 11月20日,湖南鲲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市消防支队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该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高(消)行罚决字﹝2021﹞0263号,处罚结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南鲲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共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据查阅,湖南鲲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刘鲲鹏,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代收代缴天然气费;物业清洁、维护等,由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刘鲲鹏持股26.15%,长沙乐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50%,刘勇利持股4.90%,李娟持股2.45%。该公司有湖南御临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对外投资。
湖南鲲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1138起,有裁判文书记录1035条,案件总金额为206.55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4.49%,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3条,罚款总金额为12.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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