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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2021-09-30 14:57 6.5w阅读
乐居财经 9月25日,北京空港新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苑物业”)新增1则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大兴消防支队,决定文书号为兴消行罚决字[2021]400104号。
该处罚事由为:9月5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顺路12号的北京空港新苑小区二号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所负责物业管理的空港新苑小区二号院7号楼1单元、2单元,6号楼1单元一层疏散通道上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新苑物业被罚款5万元。
据乐居财经查阅,新苑物业成立于2018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黄南希,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目前,该公司由北京亦庄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北京榆垡工贸公司持股39%、北京星明湖金雁酒店有限公司持股10%。
其中,北京亦庄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8.1544%,而后者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持股;北京榆垡工贸公司由兴县榆垡镇人民政府100%持股。目前,新苑物业对外无投资企业。
企查查显示,新苑物业曾涉司法案件6起,行政处罚记录2条,罚款总金额为5万元。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9条,案件总金额为909.3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00%,涉案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最多。
(责编: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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