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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实业集团同日三度被限制高消费,曾被“限高”57次

乐居财经 靳文雨 2021-09-14 11:30 6.7w阅读

乐居财经 9月14日,据企查查,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实业集团”)三次被限制高消费,关联对象为宋铁铭,申请人为葫芦岛市金红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据悉,第一次案号为(2021)辽0711执恢126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5月7日;第二次案号为(2021)辽0711执恢128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5月8日;第三次案号为(2021)辽0711执恢133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5月8日。

据悉,葫芦岛市金红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庆良,经营范围包含煤炭销售、加工等。该公司有高庆良持股100%。

同益实业集团成立于2006年4月4日,注册资本为8.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宋铁铭,经营范围包含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器仪表、船用设备销售等。该公司由辽宁同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3.9%,黎源持股15.6%,宋铁铭持股0.46%。

据企查查数据,同益实业集团涉及司法案件214起,其中85.98%案件身份为被告,6.07%案件身份为原告。该公司历史被执行人80次,涉案金额为21亿元,曾57次被限制高消费。

(责编:靳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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