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 2021-09-07 08:45 7.8w阅读
乐居财经 9月7日,企查查显示信阳市鸡公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公山酒业”)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豫15执420号,执行标的为227715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据悉,鸡公山酒业成立于2001年4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朱耀辉,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白酒、配制酒生产及销售等。该公司由朱耀辉持股56%,肖立威持股36.4%,朱晓军持股7.6%,有11家对外投资企业,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42起,其中59.52%为被告,35.71%为原告,28.57%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8条,被执行总金额为2266.56万元。
(责编: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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