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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新汽车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62万元

乐居财经 靳文雨 2021-08-12 10:21 6.9w阅读

乐居财经 靳文雨 8月12日,安徽泰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新汽车”)被成武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62万元。该案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案号为(2021)鲁1723执1142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泰新汽车成立于2015年5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福华,经营范围包含汽车及零部件等研发、制造、销售等。该公司由芜湖华融资本创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0%、锐展(铜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泰新汽车共涉及司法案件96起,76.29%的案件身份为被告,1.03%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占39.18%。此外,该公司被执行次数16次,被执行总金额约为3301万元,历史被执行次数90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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