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物业新增2起开庭 曾因违反消防法遭罚
乐居财经 2021-06-01 15:08 6.8w阅读
乐居财经 兰兰 6月1日,乐居财经获悉,湖南鲲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物业”)新增2起开庭公告,暂时案由不详,上诉人/原告均为鲲鹏物业,被上诉人/被告为陈某、周某,案件已由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企查查,鲲鹏物业曾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遭长沙市雨花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其1.5万元处罚。
鲲鹏物业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该公司大股东为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其曾涉司法案件超90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