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达集团及其法人兼实控人杨卓舒被限制高消费
乐居财经 2021-05-13 12:53 6.6w阅读
乐居财经 兰兰 5月13日,乐居财经获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给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达集团”)及其法人杨卓舒下发一条限制消费令。
据悉, 限消令的申请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限消令对象卓达集团,案号(2020)琼96执74号。因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申请执行卓达集团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因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卓达集团及其法人杨卓舒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据查阅,卓达集团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为2亿元,目前该公司大股东为杨卓舒持股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