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兰兰 5月12日,乐居财经获悉,滁州恒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恒辉物业”)曾因火灾自动报警器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遭滁州市南谯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据企查查,滁州恒辉物业成立于2013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吕婷婷,注册资本为50万元。目前,该公司由吕婷婷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