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清空

因名誉权纠纷,新康物业被告上法庭

乐居财经 2020-11-27 15:11 1216阅读

乐居财经 兰兰 11月27日,乐居财经获悉,武汉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康物业”)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名誉权纠纷,原告为蒋某,被告为新康物业,案件将于12月3日由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新康物业涉及司法案件746起,法律诉讼省份分布于湖北省,据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所涉及的众多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最多,达318起。

新康物业成立于2004年9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潘东红,注册资本为70万美元。公司由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长江建投集团(武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24小时热门文章

更多热读

最新文章

更多原创

评论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

前往乐居财经APP查看原文,体验更佳

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