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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达董事长杨卓舒陷入金融纠纷,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乐居财经 2020-09-01 14:19 2922阅读

乐居财经 凯越 9月1日,乐居财经获悉,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条限消令,卓达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杨卓舒因金融款合同纠纷一案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杨卓舒将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以及入住星级酒店等,案号(2020)鲁02执61号,立案日期2020年2月5日。

限令正文如下:

杨卓舒         

本院于2020年02月05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中云支行申请执行你金融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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