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二手房 2019-07-10 11:49 880阅读
近年来,房价居高不下,因此很多买不起房的年轻人都会选择去租房,但是一线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也依然非常高昂。曾有研究指出,现在很多年轻人的工资有一半是交给房租的。由于租房的收入确实很高,于是不少房东就想出了改变房屋结构的歪门邪道,以此租给更多的人。
比如,目前在部分出租房中,仍存在房屋打隔断行为,最常见的做法是,将房屋中面积较大的客厅、起居室改造后,作为一间房单独出租使用,这被称之为“N+1” 模式。由于客厅面积大、价格相对合适,且经过出租方装修后,居住环境大大提高,这种房源在紧张的北京租赁市场有着部分需求存在,而出租方可以通过“N+1”的模式,来提高盈利水平。
7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禁止违法群租。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上次2008年发布之后11年来首次调整。这次调整有哪些变化呢?新的合同更加明确,同时还设立了房租整租、分租的相关条款,明确禁止违法群租。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下调整后的变化。
1.禁止违法群租 整租or分租需注明
新版住房租赁合同明确,房屋用于居住的,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就需明确是整租还是分租,整租要写明房屋居住几人,最多不超过几人;分租要写明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多少平方米,居住人数为几人,最多不超过几人,有无共用卫生间、厨房、客厅等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示范文本中明确禁止违法群租。房屋应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房东不得单方提价
租约未到房东却提出要涨租金,这一直是最令租客烦恼的槽点。新版租赁合同中也对此明确,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同时,租房之初由承租人支付的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3.中介泄漏隐私或面临赔偿
若经纪机构违背保密义务,不当泄露房主或租户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从而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因中介隐瞒、虚构信息侵害房主或租户利益的,中介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乐居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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