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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首钢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料

  • 公司名称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简称

    首钢

  • 公司简介

    首钢总公司的前身是石景山钢铁厂,始建于1919年9月,解放前30年累计产铁28.6万吨。1958年8月,经冶金工业部批准,发行人更名为石景山钢铁公司。同年,建立起我国第一座侧吹转炉,结束了我国有铁无钢的历史。1964年,发行人建成了我国第一座30吨氧气顶吹转炉,揭开了我国炼钢生产新的一页。1967年9月13日,经原冶金工业部批准,发行人更名为首都钢铁公司。1992年3月,发行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首钢总公司。199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冶金工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首钢总公司进行集团化改革的通知》(京政办函[1996]78号),同意以首钢总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首钢集团。首钢总公司为母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资产为纽带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同年,首钢总公司被国家确定为512家国有重点企业。2009年1月,北京市国资委下发通知(京国资[2009]35号),将其持有的首钢总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的股权划转注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该中心于2008年12月成立,是北京市政府为积极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挑战、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对国资监管体制提出的新要求筹集更多的资金支持国有经济战略调整而决定组建国有资本经营与股权管理的平台企业。2009年4月,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至此,首钢总公司100%股权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截止2009年末,发行人收到财政局国有资本金拨款22.00万元,收到科委国家资本金拨款4万元,收到工促局国家资本金拨款2万元,税收返还款转增资本10.10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1,905,241.90万元。截止2010年末,发行人收到财政局国有资本金拨款76.53万元,税收返还款转增资本8.50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2,755,553.09万元。截止2011年末,发行人收到财政局国有资本金拨款1.80万元,清产核资处置净收入增加国家资本金0.03万元,收到国资委国资预算资金1.50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2,788,816.35万元。截止2012年末,发行人收到国资委国资预算资金1.50万元,实收资本增加至2,803,816.35万元。截止2013年末,发行人收到国资委国资预算资金2.30万元。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实收资本2,826,846.36万元。目前发行人注册资本为726,394.00万元,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主要由于发行人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 所属区域

    北京市

  • 公司网址

    www.sggf.com.cn

  • 主营业务

    核心产业钢铁业,协同发展电子机电,装备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工业设计与建筑,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及金属材料,文体医教与服务,商贸物流,节能环保,矿产资源等优势产业

  • 法人代表

    张功焰

  • 总经理

    张功焰

  •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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