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光宇同志军人出身,自1971年至1976年在浙江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976年至1986年应征入伍在8310部队服役,在部队期间荣记三等功三次;于1986至1993年,任北仑区武装部军事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多次获评宁波市先进人武干部,获1989年省军区、省政府71号文件通报嘉奖。
戴光宇同志自1993年由武装部商调至中行宁波市分行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市分行的支持认可下开始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于1998年至2006年任宁波市海曙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今,一直任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屡获海曙区、宁波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戴光宇同志从事物业经理岗位已有二十多年,带领团队实现了宁波中银大厦安全运营,在工作中能深入一线真抓实干,对设备设施维保、消防安保巡查、精细化保洁等物业服务均能把握细节、严格要求。在公司内部建立质量体系架构,不断推动公司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于2018年获得DNV三体系外审认证。在戴光宇同志带领下,公司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次受到各级奖励,被评为宁波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海曙区“平安楼宇”、海曙区“最美楼宇”、海曙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先进楼宇、物业管理治安防范五星级大厦等荣誉称号,赢得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普遍认可。戴光宇同志还于2017年起任宁波市物业协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认真履行职责,在外界树立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