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清空

辽宁沈阳:可提取公积金付保障房首付款

乐居财经 2024-09-27 14:06 3.1w阅读

乐居财经 张林霞 9月27日,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关于优化调整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0月8日起实施一系列新政策。

据悉,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取消“商转公”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并将贷款申请条件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首次或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请条件保持不变。

另悉,此次政策调整旨在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此外,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24小时热门文章

更多热读

最新文章

更多原创

评论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

前往乐居财经APP查看原文,体验更佳

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