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2-06-25 08:58 8.1w阅读
乐居财经 邓如菲 6月24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深交所要求说明泰禾集团报告期与中城建设的交易金额及往来款项的具体情况,交易金额是否与泰禾集团2020年对中城建设预付款项及报告期的往来金额相匹配,泰禾集团对中城建设预付款项的性质、最终去向及用途,是否具有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预付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是否构成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对此泰禾集团表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运营计划,全年供货1078亿元,签约883亿元,回款760亿元。为了完成运营计划,全面推进各项目的抢工供货,尽早达到预售节点,同时为了顺利交付已达时间节点的项目,公司于2020年1月2日预付总包单位中城建设55亿元,用于当年的总包工程款支付,资金来源为运营资金。公司预付中城建设工程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参考2019和2018年度向中城建设的采购额,分别为46.67亿和117.79亿元;另一方面,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对中城建设应付账款余额为19.7亿元,依据与中城建设签订的总包合同,已签约未完成产值的工程量约163亿元,为达成抢工供货和项目交付的资金需求较大。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预付工程款项账龄在一年以内。
2020年1月末,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目建设进度放缓,抢工供货无法推进,泰禾集团销售回款大幅减少。且公司出现了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个别金融机构向公司提出保全措施,进而又影响了项目的工程进度。
按照房地产行业的惯例,随着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和结算,相应预付账款将形成项目的开发成本。2020年12月,泰禾集团与中城建设按2020年度实际工程量进行总体结算,于2020年度内按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结算的金额约15.48亿元,与工程进度不符的预付工程款约63.8亿元,经与中城建设协商后,双方同意对尚未结算的预付账款形成的债权进行回收。
自2021年以来,泰禾集团在战略上有意引入国企或央企背景的建设单位作为总包方,在合作中形成战略合作方关系。由于中城建设从2020年末开始自身流动性也开始出现困难,公司与中城建设合作逐渐减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中城建设6.32亿元,于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城建设付款7.40亿元,向中城建设采购额约1.95亿元,对以前年度完成的工程量结算额为0.7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中城建设1.58亿元。公司2020年末对中城建设的应付款项与最终支付额相差不大,2021年末不存在预付中城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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